时间:2024-04-01 浏览:328
为促进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学生的学术研究潜力和创新创业动力,充分发挥学生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业的主动性,鼓励学生激情参与创新创业之中,多参与创新研究、多参与学科竞赛、多勇于创业实践,学院建立本科生科研或创新创业作品与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的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条件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及辅修双专业学生向学院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申请者要求为论文的唯一或第一作者。
学院认可的专业期刊级别包括:
(1)CSSCI核心期刊;
(2)收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刊物;
(3)人大复印资料经济与管理类(全文转载)的论文;
(4)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5)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
(6)其他(专业性或综合性刊物)
刊物或是否属于CSSCI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的级别为准。
2. 论文入选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且全文收录在会议论文集中。论文字数和作者要求同第1条规定,参加的专业学术会议级别与专业属性是否符合本要求需经学院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需要提供有效参加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与会凭证)。
3. 学生以专业相关的科研作品(若为网络竞赛,没有完整参赛作品者,需要提交少于1000字比赛报告,主要是比赛内容描述与参赛收获)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互联网+、三创、挑战杯等)且获二等奖及以上,且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具体赛事见附件1。
团队成员有效替代标准:省级二等奖排序第一有效,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三等奖排序第二有效,省级特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排序第三有效,国家级一等奖排序第四有效,国家级特等奖团队全体成员有效(A类竞赛国家级奖励有效排序增加一位)。
非A、B类专业学科竞赛项目,学校或学院组织参加且在业内有较大影响赛事,获得国家级奖励,可以申请,但需要经学院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分会特别认定。
4. 获准立项并且已结项的,与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国家级项目可以排序第一、第二;省级项目必须主持人或排序第一),凭结项证书进行申请(需要提交立项通知文件和结项文件材料)。
5. 经过实地调研,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创作的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要求申请者为第一或唯一作者。调研报告的专业相关性及学术价值需经学院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需提交调研过程佐证材料,如有随同调研报告,附上被调研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及评价意见将有助于认定)。
6.自主创业实践,申请人一般需为企业法人代表,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和企业有效运营财务报表或发展规划报告等。如是学院团队联合创业,且企业发展有一定规模(年营业额或产值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详细合伙(联合)创业资料(如股份、经营业绩等),合伙(联合)创业者可以联合申请,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
上述1-6条中存在专业是否相关异议情况下,需经学院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学生,向所属导师提出申请,填写《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申请替代的科研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学生申请时间统一为每年的9-10月,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3. 经导师初审、教研室主任复审、学院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决议后,公布结果。审核通过者免于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不通过者仍需写作毕业论文(设计)。两种情况下学生都要按照正常的毕业生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通过答辩才能获得本科学士学位。
三、申请通过后需提交的材料
学生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获得批准的,需正常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其中的指导记录部分可以不填),提交替代作品的复印件替代毕业论文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方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最终需提交给指导教师的材料有:
1.替代作品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正文的顺序装订)
2.替代作品档案材料(按学院统一要求提交)
四、成绩与学分登记
学生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其学分按教学计划中毕业论文的学分数进行登记,成绩按答辩小组或委员会给定的综合评定成绩登记。
五、本规定自2021年9月起开始试行,由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5日
附件1: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替代赛事明细表
附件2: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