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试行)

时间:2024-03-29   浏览:414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

(一)党委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例会,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副书记或专职组织员主持。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召集支部书记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参加党支部书记例会。根据会议需要,团委书记和各支部支委同志列席会议。

二、例会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召开。

三、例会内容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部署安排每个季度的工作内容;督促检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对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指导;总结、交流、推广党支部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问题,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三)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主要包括:各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员发展情况、作风建设,尤其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

四、例会要求

(一)各党支部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例会中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会后根据要求向支部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二)鼓励各党支部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三)会前,党建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党委同意后,做好相关议题的准备工作。

(四)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党委请假,并指派本支部委员参加。

五、本制度由经济管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