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3 浏览:1172
为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切实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黄山学院学生实习协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订经济管理学院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确保我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实习教学过程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实习质量。
二、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审核批准、保障安全”的原则。
统一领导。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学院毕业实习安全工作责任人,亲自主抓学生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分类负责。学院成立以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为成员的实习工作组,认真落实本院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和安全管理。
审核批准。辅导员必须对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申请、实习地点与实习单位逐一审核,确认实习学生“有人管、不漏管、可溯源”,学院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接收函及实习协议,经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分管实习工作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应配合辅导员对实习期间学生在实习单位的状况进行动态了解和掌握。
保障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教育观念,实习单位确认接收一人,学院实习放行一人。没有明确实习单位,可暂缓离校实习,可先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或接受学院推荐的实习单位,待实习单位落实后再行离校实习。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衔接,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管理。
三、毕业实习领导工作组
组 长:胡永政、赵士德
副组长:郜玉振、郭宏斌
组 员:曹璇、方微、王璐、金晨、李茜、钱益查、方兴林、李金云、李磊坤、赵翠、蒋璐璐、李斌及全体实习指导教师。
经管学院2024届毕业实习班级及学生数一览表
专业班级 | 学生人数 | 辅导员 | 教研室主任 |
22财管专升本 | 60+1 | 李磊坤 | 方微 |
20电子商务 | 76 | 李金云 | 钱益查 |
20会计 | 80+2 | 赵翠 | 王璐 |
20国际经济与贸易 | 78 | 李金云 | 李茜 |
20公共事业管理 | 40+1 | 赵翠 | 郭宏斌 |
20市场营销 | 53+2 | 蒋璐璐 | 金晨 |
20市场营销(对口) | 77+4 | 蒋璐璐 | 金晨 |
20财务管理 | 63 | 李斌 | 方微 |
四、实习形式
考虑到专业特点和我院实习基地建设的现实,经管学院所有专业均采用集中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
1、集中实习:由学院推荐实习单位
2、如未在学院推荐的实现单位中找到合适岗位,学生可申请自主联系和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
对于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履行以下手续:
(1)学生本人填写《黄山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并由家长签字认可,报学院审批(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实训中心汪梦蕾老师);
(2)学生下载所属专业实习大纲后,需将实习大纲送达实习接收单位,实习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实习要求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岗位,并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意见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院;学生与实习接收单位签订《黄山学院学生实习协议》(附件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材料交至交实训中心汪梦蕾老师。
(3)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报学院审核;将材料交至实训中心汪梦蕾老师保存。
(4)学生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前往实习单位实习。如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有变化,需向学院重新提出实习申请,重新提交附件1、附件2
五、实习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上旬至2024年5月中旬,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
(第七学期4周,寒假4周,第八学期4周)
备注:考研学生可以选择在研究生初试后,但不得少于12周
六、实习管理工作
1、制定、修订专业实习大纲
严格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教研室和实验室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2024届毕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扎实推进实习教学,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2、进行毕业实习动员与安全纪律教育
11月上旬召开2024届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全面部署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重点做好毕业实习质量和安全管理强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纪律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规定和劳动纪律,同时做好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安全。
3、沟通与联系
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要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根据学校要求,实习期间,学生每周应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
4、督促与检查
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将安排专人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确保实习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
5、实习外出管理
实行学院和实习单位双向审批制度,由实习管理教师或辅导员具体把关,辅导员实时掌握学生行程动态并及时上报学院。
6、特殊情况处置
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出现不适合实习的条件或环境(如超长时间加班、住宿条件恶劣等),可向辅导员和学院毕业实习分管领导进行反映,由学院出面协调。
七、实习工作要求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的毕业实习费用。
2、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任务、应坚持每周撰写实习手册1次,每周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进展;实习结束返校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鉴定意见、实习成绩;
3、2024届毕业生学生实习结束时,需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
4、校内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5、学生实习期间,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对毕业实习工作,特别是自主联系的分散实习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实习质量。检查中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实习的同学,该教学环节将以不及格处理,必须补修。
八、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
1、成绩评定
各专业根据专业大纲和实习计划制订详细成绩评定办法。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实习任务规定的相关内容,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和成绩)。先由校内指导教师形成成绩,提交至教研室主任审核统一汇总,再由实验室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最终成绩=实习单位出具的成绩*40%+校内指导教师成绩*30%+实习报告*30%
特别说明: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提醒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2、材料归档
毕业实习结束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实习生将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均需加盖公章)交校内指导教师。
(2)校内指导老师应对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确认无误后汇总形成成绩,将纸质实习材料提交至实验实训中心,由实验员按专业进行归类。
(3)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在毕业成绩形成后,提交所在专业的2024届毕业实习总结,并报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4)各毕业班辅导员在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应做好实习单位的记录统计,并在毕业实习结束后将各专业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分散实习申请表(纸质)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
(5)学院在所有实习材料齐备后,组织教学督导对各项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无误后按照教务处要求装订存档与上报。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