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奖励 分配细则 (定稿)

时间:2024-03-29   浏览:10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分配细则(定稿)

 

根据《黄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文件精神 , 为 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提升 学院科研水平,推动学科建设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经 济管理学院科研奖励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下拨年度科

研奖励经费。

一、重点科研成果认定标准

1、二类以上科研论文。

2、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 口述史等)。

3、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4、横向课题到账经费。

5、市级以上采纳政府咨政报告。

6、发明专利授权。

7、社会科学系列奖项(含省级以上学会 、协会奖)。

8 、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含与市级以上相关局厅联合组建的科研平台或现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重点科研分认定。

1 、一 类科研论文每篇 3 分 , 二 类科研论文每篇 2 分,三类 A 科研论文每篇 1 分(限每年 2 篇)。

2、学术专注 ,每部 2 分 ,编著、 口述史等 1 分。

3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三类项目每项 2 分 , 国家级(国家社科规划办、 自科规划办)项目每项 50 分。

4、横向课题经费到账 ,每万元 0.25 分。

5 、省级采纳政府咨询报告每篇 4 分 , 市级采纳政府报告每篇 2 分 , 知识产权二类每项 2 分。

6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 一 等奖 2 分 , 二 等奖 1  分 ; 省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 30 分 , 二等奖 20 分 ,三等奖 10 分 ; 国家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 50 分 ,二  等奖 40 分 , 三等奖 30 分(项目团队获奖时 ,根据名次排名  依次递减 10 分 , 最低分数为 10 分)。 安徽省社科联“ 三项  课题 ”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 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一等奖 4 分 , 二等奖 3 分 , 三等奖 2分。

7 、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含与市级以上相关局厅联合组 建的科研平台或现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考核合格及以上),

每项 1 分。

三、奖励政策

1 、所有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需要以黄山学院为第一单位 ,科研成果原则上只认定第一作者成果 ,通讯作者成果

只认 1 篇。

2、“横向课题到账经费 ”项目设置奖励限额 , 一个年度 内 ,按照到账时间 ,优先获得奖励 , 限额用完 , 当年度不再奖励 。 限额为总分 50 分。

3、当年学校下拨科研奖励总额的 80%作为用于学院科研奖励的金额。

4 、根据学院当年度用于科研奖励的金额与申报重点学 术成果教师获得的有效科研积分总和计算分均奖励额 ,按照每位教师有效科研积分计算奖励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5. 当年学校下拨科研经费的 20%主要用于奖励学院高等级科研成果 ,具体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23 年 9 月 28 日